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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網訊(香城都市報記者葛利利 通訊員徐程程 楊帆)為了掙錢,咸安一男子竟非法制造、儲存、買賣、運輸甲醇獲利。豈料,買賣過程中被民警巡查發現。目前,該男子已被咸安警方行政拘留。
近期,咸安公安分局賀勝橋派出所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現轄區濱湖村某餐館院內停放了一輛白色小型貨車,車斗內存放有3個白色塑料箱,疑似非法裝載甲醇。民警當即傳喚該小貨車司機蔡某至賀勝橋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審訊,蔡某交代其當天駕駛裝載有危險化學品甲醇的小貨車,運輸至賀勝橋鎮濱湖村,欲將車內甲醇販賣給餐館老板時,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
經調查,從2017年開始,蔡某在未辦理任何手續、資質的情況下,通過在其小貨車上安裝塑料箱、甲醇加注槍,從咸安、溫泉城區等地購買甲醇,勾兌一定比例的自來水,然后銷售給酒店、餐館作為燃料。今年2月至8月,蔡某非法運輸、買賣甲醇18萬余升,銷售金額高達45萬余元,并從中非法獲利9萬余元。
目前,蔡某已被咸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該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