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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網訊(香城都市報記者葛利利 實習生戴佳歡 通訊員孫曉華)撿到他人手機,不在第一時間尋找失主,而是破解開機密碼,后盜刷支付寶賬戶資金8000余元。好在,咸安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及時破獲這起案件,將犯罪嫌疑人羅某抓獲歸案。
近日,市民小劉在咸安某網吧上網時,不慎丟失手機。想著手機舊了需要換了,小劉沒有在意,而是重新補辦了一張手機卡,購買了一部新手機。然而當小劉在新手機中打開支付寶時發現,自己花唄被人消費了8000余元,小劉立即到永安派出所報案。
永安派出所民警根據小劉提供的支付寶相關憑據展開調查,發現花唄里8000元被人用商品購物方式,分別刷到郭某的個人賬戶和蘇州一餐館支付寶賬號,其他小額的300余元則是在咸寧本地一超市和一外賣平臺消費。
民警調看了小劉丟手機的網吧監控視頻,鎖定了拿走手機男子為羅某,家住咸安。民警隨后找到羅某進行詢問,在證據面前,羅某如實供述案情。
當天下午,羅某來到網吧上網,發現電腦桌旁有一部手機,羅某撿起手機后無人認領,便占為己有。隨后,羅某帶著手機來到朋友家,嘗試著破解手機登錄密碼。由于手機設置的屏幕解鎖密碼過于簡單,他嘗試幾下,就輕易破解了。
期間,羅某發現手機支付寶設置免密支付功能,同時支付寶花唄里還有額度,便讓在蘇州打工的郭某發來支付寶商家二維碼套現。他根據郭某發來的商家二維碼,分四次套現了8000元。此后,羅某拿著手機去超市購物100余元,還叫過一次外賣花費100余元。
羅某由于沒有正式工作,盜刷套現得來的款項用于個人生活開銷。目前,羅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表示,撿到失物的正確做法是送交公安機關等部門招領,將遺失物歸還失主。撿到手機并盜刷他人錢財的行為,將會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