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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日報全媒體記者姜明助、譚昌強、通訊員孫金龍、馬映報道:“合同搞正規點好,白紙黑字一清二楚。我們承包起來心里有底,集體也不會受損失。”2日,談起承包村里魚池一事,嘉魚新街鎮三畈村村民張新港,對和村委會簽訂承包合同這一關鍵環節稱贊不已。
今年6月20日,張新港正式與三畈村委會簽訂承包合同,以每年13萬元的價格承包了該村大咀湖魚湖。
這份合同的簽訂頗為曲折。原來,三畈村在2018年初對大咀湖魚湖公開招標發包時,被該村村民張某以低價強行取得一年承包經營權。合同到期后,張某既不繳納承包費,又拒不退出,甚至強行霸占集體土地開挖魚池,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
后經新街鎮政府、國土、派出所等多方調查取證,張某于今年5月被刑拘。6月20日,張某補交2018年承包費13萬元,退出魚池。在隨后舉行的公開發包中,該魚池被張新港承包。
大咀湖魚湖的重新發包,是嘉魚縣開展農村集體“三資”(資金、資產、資源)合同清理的一個生動縮影。
嘉魚縣是全省聞名的魚米之鄉、蔬菜之鄉,下轄8鎮、79個村、21個社區,擁有農村集體資源面積17.8萬畝。
一個時期以來,村級集體資源管理較為粗放,特別是“三資”合同管理不規范,存在合同時限不規范、承包面積不準確、價格過低、承包費拖欠及承包雙方責權不明等問題,既阻礙了集體經濟發展,也嚴重影響了基層治理。
今年,嘉魚縣出臺《嘉魚縣 2019 年度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全縣清理完善農村集體“三資”合同實施方案》等文件,聚焦“三資”合同存在的系列問題,以簰洲灣鎮為縣級試點,其它鎮各選取1-2個村作為鎮級試點,展開全面清理。
按照“全面收集、重點審核、分類整理、價值評估、綜合認定、合理處置”等六個步驟,由該縣組織部門牽頭聯合紀委、農業、公安、司法等部門成立工作專班,下沉到村組一線,對集體“三資”合同進行全面摸底并登記造冊。
在對合同主體、程序、期限、標的等內容進行重點審核后,工作專班按照合同無效、無權占有、變更規范、合同違約等不同類別,相應提出初步處理意見,提交村民代表大會表決認定,最后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簰洲灣鎮枇杷種植大戶鄧衛東,是該鎮開展“三資”清理試點后最早重新簽訂合同的承包戶之一。
他告訴記者,重簽合同,一開始還是有抵觸情緒,但經過村干部的分析,發現合同確實存在問題。“合同規范完善后,村里得到應有的收益,老百姓也心服口服,對我來說也多了一份保障,心里踏實多了。”
“以前,我們對集體‘三資’掌握不精準,有些還是一筆‘糊涂賬’。”工作專班成員、嘉魚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任志新坦言,這次通過清理,摸清了村集體經濟家底,為農業農村相關工作開展提供了堅實基礎。
初步統計,通過清理,截至目前,嘉魚全縣集體“三資”面積由10.6萬畝增加至17.8萬畝,77個行政村實現集體經濟收入5萬元以上,其中實現10萬元以上的45個村,全縣集體經濟總收入由460萬元增加至98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