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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日報記者焦姣報道:近日,一網民在咸寧網絡問政平臺上發帖咨詢養老保險繳納相關問題。
該網民表示,如果女性繳納養老保險至55歲,但仍未滿15年,可不可以申請一次性繳納完剩下的養老保險費用,可以的話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每年申請時間是否有限制?如果不能一次性繳納,之前個人繳納的部分可不可以退回?女性多大年齡可以領取養老金?
對此,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相關政策,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女性,退休年齡根據工作崗位和參保方式的不同有50歲和55歲的區別。達到退休年齡并且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才能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如果已年滿55周歲,還未累計繳費15年的話,需要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到長安大道286號市人社局11樓1105室(市直參保請到市人社局,縣市區參保請到縣市區人社局對應部門)查詢養老保險繳費狀態,告知是否符合一次性補繳的條件。如果符合一次性補繳的條件,只需要本人或者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填寫申請書即可。
除了法定情形(死亡、出國定居)外,養老保險一般不予退還,但可將職工養老保險轉移至居民養老保險,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