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咸寧市委辦、市政府辦出臺《咸寧市環境保護“一票否決”暫行辦法》,以進一步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制,全面促進環境保護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縣市區政府、咸寧高新區、各功能區,實行“一票否決”的情形有:未能完成與市政府簽訂的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任務的;未能完成年度省、市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責任目標的;各類工業園區或工業集中區未按規定完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被國家、省、市實施區域環評限批、約談、掛牌督辦,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任務的;發生省級(包括省級)以上集體環境信訪事件兩次以上的;年度轄區內發生重大、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年度轄區內發生兩起以上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轄區內發生逾越生態保護紅線事件的。
市直相關部門實行“一票否決”的情形有:未完成市政府下達的環境保護工作目標任務,或未完成年度減排目標任務的;不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不履行支持配合職責,導致建設項目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開工建設、生產的;支持縱容被依法關閉、淘汰的企業恢復生產的。
企事業單位實行“一票否決”的情形有:未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或污染物排污總量超過核定總量控制指標的;未按環保部門要求落實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制度的;企業新建、改擴建項目未經環評審批擅自開工建設的;故意直排或偷排污染物的,或發生環境污染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履行環境保護責任,抗拒或嚴重干擾環境執法工作的;因環境違法行為造成群體性市級以上(包括市級)上訪事件,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引起群體性重訪的。
黨員干部實行“一票否決”的情形有:因違反《咸寧市實施〈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細則》受到追責的;違規要求項目開工建設,導致污染環境后果嚴重的;利用職權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包庇的;對環境違法的舉報處理不及時造成環境投訴或環境信訪事件,情節嚴重的;因對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的違法行為導致追究法律責任的。
“一票否決”的期限為一年。被否決的單位當年不得評為達標以上單位,不得獲得綜合性及單項性獎勵;主要負責人當年不得評優,“一票否決”期限內不得獲得獎勵,不得晉職、晉級。黨員干部個人被否決的,個人當年不得評為優秀。企業被否決的,當年不得申報國家、省、市等各類資金,其失信情況作為融資授信的參考之一,依法取消其申報上市、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等各類審核、評選、授獎授牌資格。在規定整改時限內未履行整改方案,或連續兩年受到“一票否決”的各級政府和部門,視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