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社交平臺上一則關于“廣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系未成年人”的帖子引發廣泛關注。
網傳截圖顯示,該公司董事長謝某某出生于2008年4月,今年17歲,于2024年1月入職,并在公司任職董事長。在某招聘平臺展示的公司頁面中,謝某某的頭像、簡歷均公開可見,其職務介紹為“全面主持公司董事會各項工作”。該公司注冊地位于廣西南寧市武鳴區,員工規模顯示為20至99人。公司介紹為“非遺傳承、綠色農業為一體的現代化企業”,并展示多名高管頭像。
網民發帖稱有人17歲就當了企業董事長。 圖源上游新聞
未成年人當企業董事長的帖子引發不少網友討論。在帖子評論區,有人表示好奇:“公司董事長這么年輕,不知道能不能勝任管理工作。”也有人質疑其任職資格:“未成年人不能獨立承擔完全民事責任,是否符合公司法規定值得關注。”還有網友驚訝于公司架構:“還有股東會和分公司,看著規模不小。”
8月11日,記者通過社交平臺私信聯系到謝某某本人。他確認,自己確系該公司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并透露自己是一名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注冊公司一方面是為了參加大學生創新大賽,另一方面也有一些正常的經營和公益項目活動。”謝某某表示,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存在任何違法違規行為。”
該企業參加了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參賽賽道是“職教賽道”,現在已注冊公司。受訪者供圖
針對外界關心的“未成年人是否能擔任公司董事長”問題,記者聯系到南寧市武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廂市場監督管理所了解情況,該所一名工作人員證實,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為17歲。
“根據相關法規,16至18歲之間的人,如果要擔任管理人員職務,必須提供證明材料,能夠證明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否則只能作為公司股東。”該工作人員介紹,通常這類證明材料會涉及勞動能力、收入狀況、獨立生活能力等。“從登記信息看,這家公司是真實存在的,應該是提交了證明材料并通過了注冊登記申請。”
公司服務號在網帖評論區回應網友質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高管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北京盈科(重慶)律師事務所聶莎律師指出:“雖然法律對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自然人設定了特定條件下可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這一群體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對少見,相關證明文件的合法性與充分性是關鍵。”
來源:上游新聞、中國新聞網
編輯:劉思宇 肖苔
審核:謝禮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