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
十堰市教育局發布
《2025年十堰市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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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有關要求,結合十堰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對象
普通高中、綜合高中招生錄取對象為參加2025年中考并具有國網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對象為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批準的“3+2”學校(專業)招生錄取對象為參加2025年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招生學校、招生計劃及計劃類型
(一)招生學校及計劃
高中階段學校包括普通高中學校及中等職業學校。
2025年十堰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總計劃為4134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為27038人(招生學校和分校計劃見附件1),綜合高中招生計劃為1900人(招生學校和分校計劃見附件2),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為12402人(招生學校和分校計劃見附件3)。
(二)計劃類型
1.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為五種類型
(1)指令計劃
指令計劃是市教育局下達各學校按照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必須完成的計劃形式。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和東風高級中學在各縣(市)招錄的考生人數比例為指令計劃的7%(詳細計劃見附件4)。
(2)分配生計劃
分配生計劃是把部分優質高中一定比例的指令計劃直接分配到指定初中學校的計劃形式。分配生錄取的范圍是:中考總分在指令計劃生錄取線下30分以內。
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和東風高級中學在十堰城區的指令計劃中單列50%為分配生計劃,把分配生計劃分配到指定初中學校(具體分配生計劃見附件5)。
各縣(市)一中在本縣域范圍內招收分配生由各縣(市)教育局制定招錄政策,上報分配生名單進行錄取。
(3)學科特長生計劃
為配合國家實施“強基計劃”,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2025年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和東風高級中學分別單列50個招生計劃,繼續招收學科特長生。學科特長生招生具體辦法由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和東風高級中學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實際確定。
(4)體育、藝術特長生計劃
體育、藝術特長生計劃是指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部分在體育、音樂、美術方面有一定特長的考生的計劃形式。特長生考試由招生學校自主制定方案并組織實施,市教育局予以指導和監督,特長生計劃、項目及相關工作安排詳見《十堰市教育局關于2025年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的通知》(十教函〔2025〕10號)。
體育、藝術特長生必須是經過各校組織統一測試成績合格并經公示的考生,未參加測試或測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作為特長生錄取。
(5)國際班計劃
國際班計劃是經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具有中外合作辦學資格的高中學校進行招生、中外合作培養的一種計劃形式。
2. 綜合高中招生計劃
綜合高中是指在中等職業學校開設綜合高中班,招生納入普通高中招生批次錄取,注冊普通高中學籍,學籍不得轉入其他普通高中。
3.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除綜合高中計劃外)分三種類型
(1)中職學校舉辦的技能高考升學教育專業計劃;
(2)高職院校與中職學校聯合開展的“3+2”中高職一體化培養專業計劃;
(3)中職學校舉辦中等職業就業教育專業計劃。
三、招生范圍
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級中學指令計劃、國際班計劃面向全市招生,分配生計劃面向指定初中學校招生,車城高級中學和柳林中學兩校指令計劃均面向城區(含鄖陽區)招生。
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級中學、車城高級中學和柳林中學的特長生面向全市招生。
湖北漢江技師學院、湖北東風汽車技師學院和十堰高級職業學校綜合高中計劃面向城區(含鄖陽區)招生。
鄖陽區一中指令計劃單列220人、鄖陽區二中指令計劃單列270人面向主城區招生,未完成計劃納入鄖陽區計劃。
丹江口市二中面向丹江口市和武當山特區招生。
各縣(市)其它普通高中、綜合高中面向本轄區招生。
民辦高中學校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學校提出申請,由市教育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
中等職業學校(除綜合高中外)按照屬地原則在市內招生(具體招錄范圍和比例見附件3),主要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招收往屆畢業生。
鄖陽區外國語學校今年仍然視為城區初中學校參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
四、招生批次
(一)普通高中學校分為三個批次
1.提前批次: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學校。
2.第一批次: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級中學、鄖陽區一中(面向主城區招生)。
3.第二批次(一)
(1)各縣(市、區)一中:丹江口市一中、鄖西縣一中、竹山縣一中、竹溪縣一中、房縣一中、鄖陽區一中(面向鄖陽區招生)。
(2)城區二批次普通高中、綜合高中:車城高級中學(面向城區招生)、柳林中學(面向城區招生)、鄖陽區二中(面向主城區招生)、丹江口市二中(面向武當山特區招生);湖北漢江技師學院(面向城區招生)、湖北東風汽車技師學院(面向城區招生)、十堰高級職業學校(面向城區招生)。
(3)民辦高中:十堰外國語學校、十堰京中實驗學校、東方遠志中學、十堰漢江中學、十堰龍泉黃岡學校、十堰陽光書院、十堰龍門學校、十堰高新區知行高級中學、鄖陽區外國語學校、華師附屬武當中學、十堰天河英才高中、竹山縣南山五福堂高級中學、房縣行知實驗學校、竹溪外國語高級中學。
第二批次(二)
各縣(市、區)普通高中、綜合高中:丹江口市二中(面向丹江口市招生)、鄖西縣二中、鄖西縣三中、竹山縣二中、竹溪縣二中、房縣二中、鄖陽區二中(面向鄖陽區招生);鄖陽科技學校、漢江科技學校、鄖西縣職業技術學校、竹山職業技術集團學校、竹溪職業技術學校、房縣職業技術學校。
(二)中等職業學校(除綜合高中外)分為三個批次
1.第一批次:舉辦技能高考升學教育專業的各中職學校;
2.第二批次:舉辦“3+2”中高職一體化培養專業的各中職學校;
3.第三批次:舉辦中等職業教育就業教育專業的各中職學校。
志愿結構及每一批次具體計劃類型見附件6。
五、志愿填報
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繼續實行考后知分填報志愿。志愿填報分為模擬填報(7月6日至7月7日)和正式填報(7月8日至7月9日)兩個時段,志愿填報工作在7月10日前全部完成。
錄取期間,根據各批次學校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市招生考試院在各批次投檔后及時公布未完成計劃信息,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征集志愿。
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和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各學校要為考生提供網上填報志愿的場所和指導,為考生創造良好的網絡條件,凈化網上填報志愿環境,切實尊重和維護考生意愿,嚴禁干擾和限制考生填報志愿,嚴禁違背考生意愿篡改考生志愿。
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和要求填報或請他人代填志愿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錯誤或遺漏而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錄取原則
1.2025年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學校招生仍實行傳統梯度志愿形式,按“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指令計劃錄取時首先按照第一志愿學校排隊,再按招生計劃、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和分數從高到低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按計劃和1:1投檔比例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滿為止,第一志愿線上生源不足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分數線上考生,以此類推。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級中學在縣(市)未完成的計劃納入城區指令計劃。
2.分配生計劃錄取時首先按第一志愿學校排隊,再按分配生計劃、降分幅度和分數從高到低錄取。按照降分幅度錄取后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計劃,在計劃生源范圍內,不分學校,在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中按分配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調檔錄取(兩次調檔合并后一次投檔)。為保證指令計劃足額完成和達到分配生條件的考生能夠順利錄取,指令計劃資格線上的考生只能按指令計劃志愿投檔錄取,所報分配生志愿無效。指令計劃資格線上考生因填報志愿不全而落選的不能參加分配生錄取。
3.體育、藝術特長生由招生學校專項測試后擇優錄取(參考身體素質及文化課成績),具體錄取辦法詳見《十堰市教育局關于2025年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的通知》,特長生計劃錄滿為止,未完成的特長生計劃將納入指令計劃。
4.報考國際班的考生,必須填報國際班志愿,錄取時按填報志愿、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上國際班費用相對較高,錄取到國際班未按學校規定時間報到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對于未完成的國際班計劃,在未被任何學校錄取考生中按志愿、分數排隊依次遞補,錄滿為止。
5.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學校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按“考生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順序”的原則進行,一次投檔,不再補檔。對批次線上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由市招生考試院向社會公布學校空缺計劃進行公開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6.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類學校招錄新生統一使用省招生平臺,按志愿、分數、計劃進行投檔錄取。投檔到學校,由學校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專業和成績統籌安排就讀專業。對招生范圍面向多個縣(市、區)的中等職業學校將實行分類投檔錄取,具體投檔人數見附件3和附件6。生源不足學校采取公開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的,可錄取往屆畢業生,待新生入學后統一辦理注冊手續。
7.錄取考生分數相同時,實行以下原則:中考成績總分相同時,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高者優先;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相同時,加理綜和文綜成績,分數高者優先;五科總分相同時,有特長者優先。
8.十堰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順序是根據志愿表上順序,從上到下、從前往后的先后順序進行投檔錄取的,一個考生只有一次錄取機會,被上一批次學校錄取的考生,不能退檔參加后續批次學校的錄取。
七、相關要求
1.市招生考試院在市教育局的領導下,7月11日開始統一組織高中階段學校網上錄取、簽審錄取結果等工作。
2.招生錄取采用集中封閉網上錄取的方式,各高中階段學校在相應批次規定錄取時間進入錄取現場。為保證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市招生考試院及時公開招生信息,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以通過湖北省高中階段招生管理信息系統查詢中考成績和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
3.2025年在公布考生成績的同時,市招生考試院公布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中考成績一分一段表,各縣(市)一中、縣(市)二中和縣(市)綜合高中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由各縣(市)教育局劃定,報市教育局批準。
4.各招生學校特別是有國際班計劃的高中學校及民辦高中必須提前公示招生計劃、招生范圍、辦學形式、收費標準明細等,提高招生錄取透明度,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5.各地要完善工作方案,嚴肅工作紀律,加強過程監督和管理,確保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公平。未經市教育局批準,任何地方和學校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不得降低錄取標準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經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拒絕正常錄取的學生入學或游離于招生錄取平臺之外提前報名招生。建立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動態調控機制。對未經“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備案錄取信息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一律不得注冊高中階段學籍。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中職學校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宣傳、有償招生;嚴禁生源學校或教職工買賣生源,向中職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財物。
6.十堰戶籍在外地參加中考,需回十堰就讀普通高中的學生,參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錄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后,可申請轉入十堰相應等級的普通高中學校就讀。
7.各縣(市、區)招生工作方案由各地教育局制定,并于6月20日前報市招生考試院。
附件1
2025年十堰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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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5年十堰市中等職業學校
綜合高中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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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5年十堰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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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5年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和
東風高級中學在縣(市)
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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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25年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和
東風高級中學在十堰城區
招收分配生名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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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2025年十堰市中等職業學校
招生專業計劃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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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25年十堰市高中階段學校
招生填報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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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十堰市教育局
編輯 | 一楠??責編 | 韓曉玲
初審 |?馬俊杰??終審 | 彭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