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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吳德金)近日,黃石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黃石市建筑工程容積率計算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住宅陽臺、公共活動空間、公共配套設施等功能空間的容積率計算方式及建筑物底層等不計容積率進行明確規定,推動黃石高品質住宅建設。
《辦法》適用于黃石市中心城區內建設項目(不含工業、倉儲物流項目)的規劃編制、方案設計、審查審批、規劃條件核實等階段的容積率計算和管理工作。
《辦法》明確了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坡地建筑物吊腳架空層作為人防、消防、市政、設備安置、公共休閑活動、綠化景觀、交通場站、停車場(庫)功能使用的,不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作為購物中心、商業街、零售店鋪等商業服務類(經營性)功能時,應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同時,作為成套低層住宅單獨配套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不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
《辦法》從提升人居品質、優化公共活動空間、鼓勵完善配套設施、促進老舊小區更新等方面出發,進一步明確了納入不計容積率建筑面積的范疇。比如住宅開發項目配套建設并無償移交相關部門或組織的幼兒園、社區用房(含社區辦公、醫療、養老等功能)、物業用房;老舊住宅(小區)更新增設的立體車庫、電梯、連廊、消防樓梯、無障礙設施及環衛、市政等非營利性公共服務設施均不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
《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執行,有效期兩年。通過合理計算與規范應用建筑工程計容規則,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高品質居住需求,促進城市空間的合理利用和高效開發,激發房地產市場活力,提升城市人居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