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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網信辦印發了《湖北省工程系列網信工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以下簡稱《條件》)。
《條件》共分為總則、分則、附則三章十七條。
“總則”包括制定本條件目的、政策依據、職稱申報適用范圍、職稱層級、職稱專業等內容。職務任職資格分為高級、中級、初級三個等級。職稱專業包括網絡傳播(主要從事網絡信息策劃與宣傳、網絡評論引導以及輿論傳播研究、網絡平臺安全運營研究等相關工作);網絡治理(主要從事網絡辟謠治理、網絡侵權治理、網絡違法和不良信息監督處置以及網絡文明建設、網絡誠信建設、互聯網行業自律、網絡空間公共教育等相關工作);輿情管控(主要從事網絡輿情監測、網絡輿情分析研判、網絡輿情應對處置以及輿情刊物編寫、行業標準研究等)。
“分則”主要圍繞申報的基本條件、學歷資歷條件,工作能力、業績、成果要求以及破格條件進行細化說明。在評價標準上,更加注重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強化科研水平、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評價。
“附則”對《條件》中的有關詞(語)的特定解釋、業績成果認定依據、《基本條件》試行時間及解釋權限等內容進行說明。
《條件》出臺以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網信辦將認真抓好貫徹落實,通過多種途徑,加大宣傳力度,客觀科學公正地評價網信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和水平,以高標準、高要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網信人才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