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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孫立群)一樁工程完工且投入使用,但超過2年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這一起合同糾紛案,曾讓兩家民營公司疲于訴累。
近日,赤壁法院執行局傳來消息,該局聯動協調各部門且靈活審慎地運用執行措施優化營商環境,讓被執行人在規定的時間段內履行完自己的義務,保障企業繼續經營。
此前,被執行人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與申請人某機械設備制造有限公司簽訂《攪拌站料場封裝合同》,約定申請人以總價款123萬元為被執行人混凝土攪拌站封裝,被執行人使用已經完工的攪拌站封裝工程超過2年,但仍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致某機械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出現經營困難。
去年4月19日,雙方簽署了《對賬函》,確認被執行人已付款55萬元,逾期未付款68萬元。之后,被執行人支付25萬元,還剩43萬元余款未結清。
圍繞43萬元余款結清問題,執行法官了解到被執行人的企業雖還在正常經營,但目前存在資金周轉方面的困難。同時,執行法官積極仔細調查出違約金明細,站在被執行企業的角度合理分期支付執行款,在保證企業正常經營生產活動的情況下也最大力度的保障申請人的利益。
后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和解,讓被執行人分兩次履行所欠工程款,2023年11月30日前支付22萬元,2024年2月28日前支付21萬元,申請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被執行人交付票面金額為123萬元的增值稅發票。如被執行人有任意一期違約,則申請人承擔實際下欠金額及2022年4月19日起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