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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李博浪)8月8日,嘉魚縣人民法院傳來消息,該院近期印發《探索訴訟保全免擔保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訴訟保全免擔保”方案)。
該方案旨在完善涉市場主體案件辦理機制,以降低市場主體訴訟成本,激發市場活力為核心,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行訴訟保全免擔保機制改革。
推行“訴訟保全免擔保”改革,即對涉企案件當事人之間事實基本清楚、權利義務關系基本明確的案件,經法院審查后,企業當事人申請訴訟保全時不再要求提供擔保。分為立案階段和審理階段。
在嘉魚法院審理的原告嘉魚恒基某公司與被告湖北宏德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嘉魚恒基某公司向該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湖北宏德某公司銀行存款255萬元。
經嘉魚法院審查,申請人嘉魚恒基某公司信用較好,在當地信譽也較好。
同時,考慮本案涉企案件當事人之間事實基本清楚、權利義務關系基本明確,經庭室負責人審批予以免除擔保,裁定對被申請人湖北宏德某公司采取保全措施。之后,該案調解結案,起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下一步,嘉魚縣人民法院將結合工作實際,不斷完善相關舉措,持續打造綜合成本“洼地”和營商環境“高地”,為奮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嘉魚實踐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