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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 金康 通訊員 潘協凱)3月26日,記者從華容區水環境保護暨河湖長工作會議獲悉,2024年,禁止向全區30個湖泊投肥養殖。
同時,華容、段店、臨江、廟嶺四個鄉鎮完成消除劣V類湖泊水質目標,蒲團完成50%以上消除劣V類湖泊水質目標,為以武鄂黃黃為核心的武漢都市圈建設提供優良的生態環境,以流域綜合治理統籌推進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湖北是千湖之省,鄂州是百湖之市。水是華容之“優”,豐富的水資源,助推了華容漁業發展,為華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資源支撐。華容區將多措并舉,全面構建水環境治理和保護體系,打造華容有機水產品品牌。
為加強全區天然水域的水質保護,改善全區水體環境質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區政府發出“湖泊禁肥令”,全面禁止向湖泊投肥養殖。
會上發布了十項工作措施:全面清查承包合同,到期違規合同務必并依法解除,長期合同履行中凡有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的,提前解除,收回的湖泊由鄉鎮統一管理;對違反上位法承包合同進行法制審查糾偏。向湖泊養殖承包戶送達破壞水環境違法行為法律風險警告書,與養殖戶簽訂禁止投肥養殖承諾書。
全區干部、黨員簽訂保護水生態環境承諾書、無破壞水環境行為承諾書。檢察院對損害生態環境的投肥養殖承包戶提起公益訴訟,法院依法審判。各級河湖長強化巡查,特別是夜間巡查,收集違法證據。培訓承包戶種植水草,推廣對水質要求高的水產養殖、種植技術。
向社會公示優質水產品產地名錄,建立紅黑榜并發布。積極爭取湖泊水生態修復項目。對湖泊進行監控,采取有獎舉報,公安、環保、農業部門嚴格執法,違法者受到嚴肅法律制裁,向社會曝光形成有效震懾。對水質改善工作目標未完成的鄉鎮和村責任人啟動調查責任履職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