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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蔡麗琴)近日,大冶法院組織開展執行行動,成功騰退一處房屋,切實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司法權威。
2013年11月、12月,尹某明因工程投資需要,分別向袁某借款80萬元和50萬元,并向袁某出具借條,同時袁某還為其代付黃沙款12萬元,共計142萬元,袁某催討無果,故而成訟。訴訟中,第三人尹某龍對尹某明所欠的上述款項自愿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因二人未按時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袁某向大冶法院申請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朱有宏、葉志鵬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并積極與被執行人溝通,但其未主動履行。因查無財產可供執行,該案最終終本。案件雖已終本,但執行干警并未就此放棄調查。終于,功夫不負有心人,2014年,根據大冶市尹家湖東岸片區建設整體規劃設計要求,涉及被執行人房屋需要拆遷,案件執行迎來轉機。在還建房及補償款確定后,申請人袁某申請該案恢復執行。
恢復執行后,執行干警多次與雙方溝通調解,尹某同意將還建房其中一戶以每平方3000元,合計38萬余元價格司法拍賣,袁某也同意如一拍無人購買,自愿以物抵債。掛網兩個月后,因無人競拍該涉案房屋被抵債,本以為能順利案結事了,但被執行人遲遲不騰退涉案房屋,讓申請人頭疼不已。
法院依法張貼限期騰退房屋公告,公告期滿,被執行人仍未履行。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執行干警按照統一安排,前往案涉房屋,在社區、派出所等各方人員全程現場監督、見證下,規范有序開展騰房工作。開鎖公司人員對房屋進行強制開鎖后,執行干警及公證人員對屋內物品進行逐一清點、登記,搬家公司進行清遷……整個執行過程有條不紊,井然有序,騰房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確保騰房公開透明。
本次行動共出動執行干警20人次、警車4輛,歷時五小時。執行干警當場將房屋鑰匙移交給申請執行人,騰房工作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