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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黃錚 通訊員楊晗 李佳玫)9月18日,記者從通城縣公安局獲悉,該局近期扎實推進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切實加大對轄區旅店業檢查力度,依法查處一起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擅自經營旅館案件。
8月30日,通城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在例行檢查過程中,發現雋水鎮家豪賓館(原金豪賓館)在未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經營并違規接待旅客。民警立即開展調查。
經查,該賓館在2022年至2023年間曾多次因不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信息,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但仍屢教不改。2023年7月,該賓館被雋水派出所依法吊銷執照并查封整改。
然而還未等到解封日期,賓館經營者黃某某便偷偷更改賓館名字重新開業接待住戶,并未辦理相關手續擅自經營。
目前,違法行為人黃某某因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相關規定,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處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規定,經營以日或時計費的住宿行業的場所都屬于旅館業的范疇,該行業要申請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經過公安機關行政許可方可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