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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 田城 通訊員 付靖燁 李索)8月30日,通城縣人民法院表示,該院正積極探索執前和解工作模式,在執行立案前引導當事人和解,及時高效兌現勝訴權益,降低訴訟成本。
通城優化營商環境新聞發布會。 記者 田城/攝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該院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舉措,比如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獲批成為咸寧市唯一一家擁有部分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的基層法院,出臺涉中小投資者案件“綠色通道+紅色預警”雙保機制,獲省法院肯定并在全省推廣等等。
今年6月,通城縣人民法院入選咸寧市“執行和解機制前置”先行區創建試點法院,積極探索執前和解工作模式,即在執行立案前引導當事人和解,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即履行義務,及時高效兌現勝訴權益,降低訴訟成本。
創建工作開展以來,該院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執前和解機制前置”先行區創建方案》,出臺《通城縣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案件執前和解工作實施細則》。
在“和解+快執”工作模式下,執行局成立團隊長責任制的簡執團隊、普執團隊和執行事務中心,由執行事務中心具體負責實行“執行和解”。堅持以“調解到位”的原則開展執前和解工作,在執前立案環節對當事人進行“釋法講理”,推動案件達成和解。對于“久調不和”的案件果斷立案執行,采取強制措施,立案后進行繁簡分流,縮短辦案周期,減輕當事人訴累。
深化一站式執行事務窗口建設,將原有的立案大廳改造為一站式執行事務中心,為執行申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務,使執行信息更加公開透明,將執行工作集約化管理,讓執行案件承辦法官更加專注案件本身,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記者了解到,當前該機制受理的案件主要以涉企案件為主,在助推企業降本增效的同時促進矛盾實質性化解。
截至目前,共受理執前調解案件30件,調解成功16件。促成執前履行金額共計56萬余元,其中執前調解的案件中有2件未按和解協議履行義務,現已轉入立案執行程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