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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 呂鑒蕾)近日,黃石市紀委監委通報了近年查處的5起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典型案例,多名黨員干部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受到刑事處罰。
一、開發區·鐵山區原副縣級干部祝冬橋插手干預工程招投標并收受賄賂問題
2014年至2018年,祝冬橋任鐵山區政府黨組成員,鐵山工礦辦黨委書記、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請托,在黃石市鐵山—還地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示范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中,通過人為設置招標條件及透露招標信息等方式為請托人圍標串標工程項目提供幫助,違規干預政府工程項目建設活動,個人從中收受賄賂。祝冬橋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
二、大冶市還地橋鎮黨委原書記黃學詩違規推進工程項目建設問題
2019年,黃學詩任大冶市還地橋鎮黨委書記期間,擅自撤銷還地橋鎮金橋工業園5號路路基工程招標公告,未辦理用地、規劃、招投標等手續就自行組織修建,后該項目因違法占地被復墾復綠;明知大冶創富礦業有限公司與314省道連接公路工程未辦理用地、規劃、招投標手續,仍通過召開會議推進項目建設,后該項目因違法占地被拆除復墾,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黃學詩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三、陽新縣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舒斌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各環節并收受賄賂問題
2011年至2019年,舒斌任陽新縣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大要案指揮中心主任、反瀆職侵權局局長、副檢察長、黨組成員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項目、資金籌措、項目規劃設計變更、工農關系協調、房地產項目規劃驗收、工程款結算等事項上為多名請托人提供幫助,個人從中收受賄賂。舒斌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四、黃石新港港務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黃桂生違反工程招投標規定、違規發包工程項目問題
2018年,黃桂生任黃石新港水務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經理、供水事業部經理、黃石新港港務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未經招投標程序分別將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1號、2號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網勞務外包項目發包給兩家公司施工,事后補辦招標手續,對參與競標單位審核不嚴,三家競標公司有兩家公司高管存在同一人現象。黃桂生還存在其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按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兩年。
五、大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四級調研員張松在工程項目資金籌措中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并收受賄賂問題
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張松任大冶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大冶市交投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個人違規決定以大冶市交投公司名義為工程項目建設企業向銀行貸款資金提供擔保,最終因工程項目建設企業無力償還銀行貸款,大冶市交投公司履行擔保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個人從中收受賄賂。張松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