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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陶輝 通訊員胡彥)6月15日,鄂州市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新聞發布會召開。鄂州市稅務局副局長尹國祥介紹稅務部門在為納稅人申報享受稅費優惠政策提供便利方面開展的工作。
鄂州市稅務局副局長尹國祥介紹相關情況。記者 陶輝 攝
尹國祥說,自2021年7月1日起,對企業申報抵免境外所得稅收提供分支機構審計報告等6項稅務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大幅減少了證明材料報送,促進了誠信納稅和稅法遵從,提高了納稅人滿意度和獲得感。
同時,為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稅務總局決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證明等6項稅務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納稅人可以自愿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納稅人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稅務機關不再索要該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并依據納稅人書面承諾辦理相關稅務事項;納稅人不想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應當提供該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據介紹,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鄂州市稅務系統共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稅務證明事項42090件(第一批41697件,第二批393件),主要涉及納稅人為了辦理“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報享受減征契稅政策。”和“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報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