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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彭易杰 柯美中)6月5日,正值第50個世界環境日,陽新縣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檢察干警來到陽新縣興國鎮南市村開展公益訴訟“回頭看”工作。
“養豬場搬走后,這里不再臭氣熏天,湖水也有了很大改善……”面對檢察干警們的來訪,村民胡某說。
陽新公益訴訟“回頭看”。 通訊員 供圖
今年4月,陽新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中啟在履行縣級“河湖長”職責,前往湖北省保護湖泊葉家塘開展巡湖工作的過程中,發現在湖泊保護范圍內有村民從事生豬養殖,并將養殖廢水、糞便直排入湖,湖泊受到污染,空氣也彌漫著惡臭。
注意到這一情況后,曹中啟隨即安排由該院第四檢察部派員進行調查。經過調查后,檢察官了解到該養殖場系當地村民自行修建,養殖戶環保意識和法治意識薄弱,由于相關部門未依法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導致違法排污行為一直沒有被制止,湖水水質和周邊環境受到極大破壞,附近居民也因此苦不堪言。
為推動破環生態環境的行為得到有效制止,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5月10日,該院根據掌握的情況對此事立案調查。與此同時,曹中啟多次與興國鎮政府、縣農業農村局和黃石市生態環境局陽新縣分局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協調,并約談鎮、村級河湖長,專門組織召開協調會,督促相關行政機關切實履行職責,推動養殖場搬遷,清理好廢棄物,消除污染。
在相關部門的積極履職和檢察官的釋法說理下,該養殖戶最終同意搬遷,目前已順利完成搬遷工作,所有廢棄物也得到清理,周邊環境得到了較大改善。
據悉,今年該院將進一步深化創新能動履職,積極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加大巡湖、護湖力度,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堅持“當下治”和“長久立”,把“河湖長+檢察長”工作制度推深做實,并與當地政府、有關執法部門共同形成河湖環境多方綜合治理合力,全力推進河湖生態保護,助力流域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