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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 褚棟)5月4日,咸寧市消防救援支隊對2023年4月“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工作抽查結果進行公示。
通報結果顯示,當月抽取的全部244家單位中,65家單位被“責令立即整改”、34家單位“責令限期整改”、12家單位“責令立即改正”、33家單位“責令限期改正”、43家單位“未發現違法行為”、57家已停業、已搬遷、已停產、或已查過的單位“不檢查”。
其中,在高新區抽查的19家單位中,未發現違法行為的單位有6家,咸寧市新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書苑小區)等9家單位被責令限期整改,湖北三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單位被責令立即整改。
咸安區共有39家單位被抽查,未發現違法行為的單位有13家,擔山中心幼兒園、咸寧市公安局、咸寧市民政局等15家單位被責令立即整改,咸安區印象足道、咸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11家單位被責令限期整改。
據悉,咸寧市消防救援支隊對輕微違法行為以整改為主,依法不予處罰。但對于存在問題單位,將繼續跟蹤復查,確保整改完畢。對復查不合格單位,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