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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蔡麗琴)近日,大冶法院采取“活封”方式,成功終結了一起企業拖欠合作方貨款案,受到兩方企業的高度好評。
2019年5月,某商貿公司與某建筑公司訂立《鋼材購銷合同》,雙方對交易等事項做了約定。合同簽訂后,某商貿公司按合同約定供應鋼材,某建筑公司在支付了大部分價款后,余下55萬余元鋼材款遲遲未付。2022年1月,某建筑公司采購項目負責人袁某以欠款人名義就余下價款向某商貿公司出具欠條,此后,某商貿公司多次催討未果,故而成訟。
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某建筑公司、袁某償付某商貿公司貨款及利息,合計85萬余元。但被告并未按生效判決確定義務履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立即查詢被執行人的基本信息、賬戶資產等,全面了解企業經營狀況。在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10余輛車及房產等財產情況后,當即進行查封。同時,執行干警耐心給該公司負責人多次做思想工作,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經過幾天的斡旋,被執行人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與申請人達成一致意愿后主動履行。
“該案件執行過程中,我們采取的‘活’查封方式,下查封裁定,暫不扣押,就是為了巧用執行措施,以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又最大限度降低對涉案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確保其正常經營運轉。”該案承辦人王帆說。
在查封的同時,承辦人耐心細致與雙方調解,明確告知被執行人如不履行和解協議,將依法對查封的車輛、房屋進行司法拍賣,最終被執行人當場支付10萬元,余下欠款分期支付,該案順利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