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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黃錚 通訊員陳宏希)3月31日,咸寧市召開《咸寧市“中國桂花城”建設十條促進措施》(以下簡稱《促進措施》)政策宣講會。
該市政協秘書長、市桂花辦主任陳建華主持本次會議,市政協副秘書長鄭光勇對相關政策進行解讀。市直有關單位相關負責同志與市桂花協會成員單位代表出席本次會議。
會議現場。黃錚 攝
會議開始后,鄭光勇首先介紹了《促進措施》制定的背景、過程與主要內容。
鄭光勇表示,“中國桂花城”建設是咸寧市委市政府全面、完整、準確貫徹新發展理念,立足咸寧資源品質優勢,著眼未來發展全局,順應廣大市民意愿,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咸寧按照省委要求打造武漢都市圈自然生態公園城市的重要行動,也是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咸寧篇章的點睛之筆。
《促進措施》從設立專項經費、標準化桂花基地建設、桂花產業科技創新、品牌建設推廣等10個方面發力,拿出“真金白銀”支持咸寧加快建設中國桂花城。《促進措施》明確,對認定為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的,給予500萬元獎勵。
各責任單位將在4月22日以前制定出具體的實施辦法,咸寧市桂花協會將及時進行公布。有關企業、單位、個人向責任單位進行申報后,由責任單位核查出具初核意見,報該市桂花辦復核匯總呈市中國桂花城建設領導小組審定,由該市財政局會同市林業局(市桂花辦)負責獎補資金兌現工作。
政策解讀。黃錚 攝
具備十條政策獎補資金標準的項目,由所在單位按照責任單位公布的操作辦法申報。申報時間為每年的8月1日至9月30日。責任單位審核時間為每年10月1日至30日。咸寧市桂花辦的復核時間為每年11月1日至20日。咸寧市桂花城領導小組的審定時間為每年11月20日至30日。資金撥付時間為每年12月上旬。
該市結合近兩年實際發展情況,對相關申報項目的實施時間進行了優化。今年申報的項目的實施時間為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30日,以后年度申報的項目實施時間為上年度10月1日至當年的9月30日。
隨后,與會企事業單位代表,就項目申報流程、申報起始條件等具體問題進行提問。咸寧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林業局等市直單位相關負責同志,就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
會議最后,陳建華強調了三點意見。首先要吃透精神,搶抓機遇。相關政策的出臺意義重大,表明了咸寧市委市政府的決心,重點支持生態、產業、科技、文化四個方面。要創造條件積極申報。鼓勵相關單位具備條件后積極申報,促進企業發展。
還要加強溝通,團結奮斗。桂花辦、責任單位和各企事業單位要加強溝通,相互助力形成合力。通過共同奮斗,實現把咸寧建設成為桂花生態之城、產業之城、科技之城、文化之城的宏偉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