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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吳英、鄧煊)“感謝法官體諒我們外地人,毫無怨言、加班加點地開庭為我們解決問題……”2月15日晚上9時30分,隨著法槌落下,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在黃梅法院獨山法庭順利閉庭。從山東無棣趕至湖北黃梅開庭的程某毫不掩飾地向承辦法官表示謝意。
庭審結束后,原告方向承辦法官表示謝意。通訊員 供圖
這是該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第二次開庭。
2022年9月15日,原告程某與被告宛某簽訂了《購銷合同》,約定程某以每噸130元的價格向宛某采購貨物5000噸,交貨時間為10月20日。在合同簽訂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19.5萬元貨款。因被告未按期交付貨物,且未退還款項,原告遂訴至黃梅法院獨山法庭。
2023年2月15日上午9時,該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如期在獨山法庭開庭。庭審中,原告稱自己支付的19.5萬元系定金,被告未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符合標準的貨物,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雙倍返還定金;被告則辯稱原告支付的19.5萬元不是定金,是預購的訂金,且其已在約定交貨時間內將貨物運至碼頭,因原告未來提貨,導致這批貨物被低價賤賣,給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案件審理過程中,由于該案的矛盾焦點過多,且原告準備不充分,當庭提交的證據在庭審前沒有與代理人及時溝通,質證環節比較凌亂、進展不順,導致此次庭審從上午9點持續到了下午2點。
為了保障庭審高效流暢有序,確保不漏過每一項有價值的證據材料,主審法官在征求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后,決定先休庭,等雙方重新整理好所有的證據、提交新的證據目錄后,再重新開庭審理。
在了解到原告一行6人系從山東趕至黃梅,因差旅費較高,原計劃庭審結束后當晚返回山東,且被告代理人還有其他訴訟事務要處理,為減輕群眾訴累、盡快化解群眾的煩心事,承辦法官遂決定在晚上繼續第二次開庭。此舉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晚上7點,審判庭燈火通明,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響起,獨山法庭“夜間庭審”準時開庭。經過兩個半小時的庭審,原、被告就部分細節達成一致。在法官耐心細致地釋法析理和勸導下,雙方均表示會考慮和解的可能性,為該案的后續處理打下堅實基礎。
庭審結束后,原、被告雙方均對承辦法官予人方便的庭審安排表示真誠感謝。
法院審判不僅要有評判是非的公正,更要有司法為民的溫情。此次夜間庭審是黃梅法院切實解決當事人“急難愁盼”的有效實踐,也是不斷創新司法便民舉措、深入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生動縮影。后續,黃梅法院將繼續秉持“老百姓需要什么樣的訴訟服務,我們就提供什么樣的服務”宗旨理念,積極回應和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和人文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