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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熊靜怡 侯文念)不文明養犬既影響城市優美環境,也可能傷及周圍市民。近日,下陸公安聯合街道社區、城管等部門持續開展不文明養犬行為整治行動,依法查處遛犬不牽繩等不文明行為。
2月18日上午9時54分,下陸分局團城山派出所民警陳康在團城山青龍山路南路口附近執勤,突然竄出一只寵物狗,令來往市民感到十分害怕。為防止犬只傷人,民警采取專業工具對小狗進行控制。經現場調查,該犬只系市民紀先生所有,紀先生也承認了自己遛狗不牽繩的行為事實。同日上午10時20分,陳康在團城山青龍山集貿市場附近又發現市民李先生遛犬未牽繩。
經查,紀先生與李先生二人分別在2022年4月和2021年12月因遛狗不牽繩被公安機關依法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這是他們第二次遛狗不牽繩。
下陸公安分局依據《黃石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相關規定,對兩名違法行為人依法行政罰款500元。經過民警一番教育,紀先生與李先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今后一定會嚴格遵守文明養犬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