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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吳超金 楊晗)遭遇家庭暴力時,受害人應當采取“零容忍”的態度,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一昧忍氣吞聲不僅不能解決矛盾,還有可能會讓施暴者變本加厲。
2月5日晚18時許,雋水派出所接市民程女士報警,稱其遭到“家暴”,正被丈夫毆打。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處置。到達現場,只見大門玻璃已破碎,兩名白發蒼蒼的老人正抱著孫子孫女,一位三十多歲的女子蜷縮一團哭泣。
經了解,施暴人盧某某(男,45歲,通城縣四莊鄉人)醉酒后到雋水鎮上闊村岳父家中去看孩子,妻子程女士因為害怕盧某某喝多了酒會胡亂打人,不讓盧某某進屋。
酒精已經奪走了盧某某的理智,盧某某捏住程女士的頭發,程女士極力反抗,并大聲喊叫求救。正在家中后屋的老丈人和丈母娘立刻趕來勸阻,但盧某某根本聽不進去,對兩位老人惡語相向,拳打丈母娘、腳趕老丈人。程女士趁機報警,民警趕到時盧某某才停下手中惡行。
經查,2022年至今,盧某某因醉酒多次對妻子實施家暴。雋水派出所民警曾對夫妻二人進行調解,并對施暴人盧某某下達了《家庭暴力告誡書》。然而,盧某某不思悔改,重蹈覆轍。因觸犯《反家庭暴力法》,目前盧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處罰款。
民警提醒:針對家暴行為,受害方應該及時留存證據,及時報案,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大聲對家暴行為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