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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寧靜)隨著元宵節的臨近,被稱之“許愿燈”的孔明燈又開始悄然出現在市場上。2月2日,黃石開發區·鐵山區消防、公安等部門聯合行動,對該區大王鎮南山村的商鋪進行走訪檢查,在多家商鋪當場收繳了近三百余個孔明燈。
當日,在一個經營百貨的攤位前,檢查人員與攤主交流起來,攤主很小心地表示有孔明燈,數量不多,也知道不能進行售賣。檢查人員表明來意后,攤主表示愿意配合封存該貨物,不再進行售賣。在隨后檢查的四個違規銷售孔明燈的商鋪,檢查人員對商家進行批評教育,耐心講解銷售孔明燈帶來的危險性和危害性,當場收繳出近三百余個孔明燈。
檢查人員看到,被收繳出的孔明燈用塑料袋包裝,包裝袋上印著“許愿燈”三個大字,下方標注著“安全阻燃型”“防火紙”的字樣。包裝袋上沒有生產廠家的地址及聯系方式。除了說明外,還有一段申明,“許愿燈為明火放飛,因環境或使用不當等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由施放者承擔,生產企業、銷售商、運輸商無任何責任。你既使用,則代表你理解并接受本申明”。
消防人員表示,包裝袋上印的“安全阻燃型”和“防火紙”完全就是在欺騙消費者,孔明燈使用的紙張沒有任何阻燃、防火功能。
“孔明燈屬于漂浮不定的明火,在施放過程中受到風速及氣流的影響,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引燃,一旦飄蕩到林地、村莊、農田、供電線路極易引發安全事故和火災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甚至是人員傷亡。”消防監督員趙自鵬如是說。
消防部門提醒群眾,要從自身做起,不要將燃放“孔明燈”作為歡度節日的方式,同時號召廣大群眾對非法銷售和燃放“孔明燈”的行為進行監督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