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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曹琪)年關將至,也是煙花爆竹的高消費期,江西一男子不按規定私自運送煙花爆竹,剛到黃石就被警方依法查獲。
1月9日晚上22時許,在黃石西高速收費站路段,黃石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大廣南治安服務站民警開展車輛夜間盤查。一輛輕型廂式貨車緩緩駛來,民警發現該車裝載有大量煙花爆竹,經清點有煙花爆竹共400余件,但該車沒有相關運輸資質和許可證明材料。
經詢問,駕駛員段某稱,自己在江西九江通過物流平臺聯系運送一批煙花爆竹至黃石,他以為只要運到目的地就行了,沒有辦理相關手續,所以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了。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托運人應當向運達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證明材料。公安機關在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后,對運輸者核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注明一次性運輸有效期限、起始地點、行駛路線、煙花爆竹的種類、規格和數量等。承運人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還應注意運輸車輛懸掛符合國家標準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警示標志。
經過民警的普法宣傳,段某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目前,段某已被移送轄區派出所,案件正在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