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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汪佳慧)從販賣“笑氣”中發現致富商機?一男子試圖以此暴富不曾想竟闖入法律“禁地”。近日,黃梅縣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依法對許某提起公訴。
2019年下半年開始,許某就通過聯系買家并開展寄送業務,幫助他人販賣“笑氣”。由于這種方式暴利而且來錢快,在經人介紹結識了販賣“笑氣”的項某、馬某、石某(已另案處理)等人后,許某便產生了自己單干的想法。自此,許某多次購入“笑氣”,并親手使用導氣管和鐵架臺對其進行分瓶罐裝,然后再銷售給吸食笑氣的人員。
2019年9月至2022年7月,許某為牟私利,明知“笑氣”屬于未經批準不得買賣的危險化學品,仍利用微信轉賬的方式聯系買家,以每罐70元左右的價格向黃梅、蘄春、宿松縣內多人銷售“笑氣”。截至案發時,許某非法銷售“笑氣”總金額三十余萬元,非法獲利八萬余元。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許某為牟私利,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買賣危險化學品一氧化二氮,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提起公訴。
珍愛生命,遠離“笑氣”。檢察官在此提醒,致富途徑千萬條,請務必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勿心存僥幸采用非法手段獲取財富。還應注意,“笑氣”雖然不是毒品,但有很強的成癮性,一旦吸食后將對人體造成不可逆的損害,長期吸食甚至會危及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