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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呂鑒蕾 通訊員李玉、柯陸珺慧)1月6日上午,在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黃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項金橋作黃石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記者注意到,印發的報告中,還以附件形式公布了該院辦理的13起典型案例,涉及服務保障大局、守護美好生活、維護公平正義等三方面內容。
案例1:韋某某、張某某等12人跨境販賣、運輸毒品案
2019年12月,張某某與緬甸上線聯系購入毒品,韋某某等人先后兩次將總重量為8.69公斤的毒品運送至大冶市交張某某等人轉賣。同月底,韋某某等人再次將19.204公斤毒品從緬甸運送至大冶市進行交易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截獲。
鑒于該案地跨中緬兩國、國內兩省六市,涉案毒品重達20余公斤,黃石市檢察院、陽新縣檢察院主動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公安機關運用技術偵查手段,搜集固定關鍵證據,破解犯罪嫌疑人“零口供”難題,查明了毒品來源、交易經過和非法獲利等事實。
該案于2022年3月16日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對韋某某等2名被告人判處死刑;對張某某等3名被告人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對其余被告人判處無期徒刑或十五年有期徒刑。
案例2:黃石檢察機關督促履行耕地占用稅征收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
2022年4月,黃石市檢察院統籌開展耕地占用稅公益訴訟專項行動。
各基層檢察院通過調閱行政執法卷宗、查詢稅務信息、詢問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查明2018年至2021年期間部分企業未申報繳納耕地占用稅。因相關信息共享及協作機制不暢等原因,行政機關存在履職困難。黃石市檢察院決定從個案辦理延伸到類案監督,辦理該系列案件,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履職,分別向黃石市稅務局、黃石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制發檢察建議。
經檢察建議督促后,黃石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與黃石市稅務局及時對接,建立協作機制。黃石市稅務局印發《全市耕地占用稅專項治理方案》,部署開展耕地占用稅專項清理行動;并與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和湖泊局、生態環境局聯合印發《關于落實全市耕地占用稅征管協作機制的通知》。
截至目前,黃石稅務機關已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稅約3.06億元。
案例3:涉市場主體社區矯正對象徐某某申請跨市縣經營活動監督案
2021年7月,湖北某環保科技公司負責人徐某某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依法進行社區矯正。
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徐某某提出經常性跨市、縣活動的申請。大冶市檢察院經過調查核實,監督社區矯正機構依法簡化批準程序和方式,批準徐某某經常性跨市、縣活動申請。
經回訪調查,通過經常性跨市、縣活動保障了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產值較上年增加2000萬元,稅收增加100余萬元,就業崗位增加120個,企業累計獲專利62個,檢察機關助力企業生產經營成效凸顯。
案例4:某物流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合規案
2017年3月至2019年6月,某物流公司在無實際貨物交易情況下,接受6家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320余萬元,并已全部抵扣稅款。
2021年12月底,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西塞山區檢察院迅速派員提前介入。經查,涉案企業屬轄區規模以上企業,現有物流車輛231臺,員工280人,對地方經濟發展和增進就業具有較大貢獻。
2022年3月,西塞山區檢察院決定啟動企業合規監管考察,督促企業制定合規整改計劃,采用公開選任合規監管人,邀請代表委員、人民監督員適時參與監督等方式公開合規監管考察工作,尤其針對長途物流外包業務,引入第三方平臺,有效解決個體運輸司機無法開具發票的問題,從源頭上堵塞漏洞。
在合規監管中,涉案企業自查發現700余萬元同類犯罪事實,第一時間向檢察機關報告,并主動退繳全部稅款。經過監管考察及評估驗收合格后,西塞山區檢察院對該企業及相關負責人依法提起公訴并提出輕緩量刑建議。
案例5:白某某、周某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2021年8月,湖北某高校在校學生白某某、周某某為非法獲取好處費,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況下,提供自己銀行卡協助他人轉移犯罪資金。案發后,白某某、周某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退出個人全部違法所得。
黃石港區檢察院審查認為,白某某、周某某的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但具有從犯、自首、認罪認罰、退賠退贓等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犯罪情節較輕,主觀惡性較小,且二人在校表現一貫良好,在法律政策允許范圍內從寬處理,能夠幫助他們繼續留校完成學業。2022年5月,黃石港區檢察院舉行公開聽證會,與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擬作出不起訴的處理意見。
同月底,黃石港區檢察院對白某某、周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并當面進行法治教育。目前,白某某、周某某均已順利畢業并參加工作。
案例6:涉軍遺屬蔡某某國家司法救助案
2021年8月,退役軍人王某某與其女兒在路邊候車時,被倪某某駕駛的車輛撞倒,王某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倪某某對此次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倪某某未進行賠償。
2022年5月,下陸區檢察院與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建立司法救助線索審查移送機制后,下陸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將該線索移送至下陸區檢察院。為切實保障退役軍人遺屬權益,下陸區檢察院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向王某某遺屬蔡某某發放救助金2萬元。
同時,邀請區司法局及時提供法律援助,多次到案發地相關部門溝通協調,促成案件管轄地檢察機關在依法辦案的同時,積極推動被告人與被害軍人遺屬調解,促使民事賠償金一次性賠付到位。
案例7:饒某某、王某某等人支持起訴案
2019年4月,大冶某置業公司與湖北某建筑工程公司簽訂《施工合同》,由湖北某建筑工程公司負責某房地產項目2#、3#樓的工程建設。
合同簽訂后,2#、3#樓項目負責人丁某某分別與木工班組、泥工班組負責人饒某某、王某某等人簽訂《分包單位結算單》。施工完成后,丁某某未按照協議支付報酬,拖欠100余名農民工工資共計200余萬元。
2022年10月,大冶市檢察院獲取線索后,第一時間開展調查,發現饒某某、王某某等人法律意識匱乏,缺乏訴訟能力,遂依法向大冶市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決定書,支持饒某某、王某某等100余名農民工維權討薪。2022年12月,大冶市法院做出判決,饒某某等人的訴求得到支持,有力保障了農民工“薪酬安全”。
案例8:未成年人文身治理行政公益訴訟案
2022年4月,陽新縣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發現涉罪未成年人存在文身問題。
同年5月,陽新縣檢察院通過走訪、調查取證,發現部分文身店在無證照情況下違法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及文身清洗服務。陽新縣檢察院依法向陽新縣衛生健康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及時查處無證文身、消洗文身等違法行為。
同月,陽新縣衛生健康局牽頭,對全縣32家涉及文身、紋繡等相關場所開展聯合專項執法,對檢查發現的4家無證經營場所查處取締,對6家瑕疵經營、超范圍經營場所采取重辦許可證等分類治理指施,鏟除“無證上崗”、“帶病上崗”問題。
陽新縣檢察院與衛生能康、市場監管、公安等多部門共建文身行業管理共治機制,通過定期執法檢查,組織經營培訓,督促張貼“文身風險提示單”、簽訂“經營者承諾書”等方式,規范文身行業守法經營。
案例9:曹某某違法占地建房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
2014年9月,陽新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土地出讓人蘆某某提供的地基購買人身份證明等材料,認定曹某某違法占地建房,并對曹某某作出處罰決定。
陽新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后又向陽新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曹某某因該案被列入征信“黑名單”。
曹某某認為其并未違規建房,遂于2022年2月向陽新縣檢察院申請監督。經調查核實,實際違規建房主體并非曹某某,而系劉某某。陽新縣檢察院遂先后向陽新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陽新縣法院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撤銷相應處罰決定和執行裁定,相關部門均采納檢察建議。
為提升檢察監督成效,陽新縣檢察院充分發揮行政檢察“一手托兩家”職能效用,推動陽新縣政府出臺《陽新縣行政執法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開展“土地非訴執行專項活動”,發現問題線索20余條,發出檢察建議6份,實現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同向共贏。
案例10:快遞行業公民個人信息安全行政公益訴訟案
2022年2月,鐵山區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多家快遞企業的快遞單對公民個人信息未進行隱匿處理。
同月,鐵山區檢察院向黃石市郵政管理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對相關企業違法行為依法履職。2022年4月,黃石市郵政管理局書面回復進行整改。但鐵山區檢察院經“回頭看”發現,仍有個別企業未落實整改,社會公共利益持續受到侵害。
2022年6月,鐵山區檢察院組織檢察聽證會,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后,向黃石市郵政管理局送達訴前整改告知函,決定暫緩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暫緩期限為一個月。黃石市郵政管理局在暫緩期內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并聯合網信辦、公安局印發《關于加強全市郵政快遞領域個人信息保護工作的通告》,在快遞營業網點張貼宣傳推廣。
2022年7月,鐵山區檢察院邀請人民監督員對快遞網點和快遞企業當日攬件面單進行再次“回頭看”,整改效果顯著。2022年8月,鐵山區檢察院作出終結審查決定。
案例11: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虛假訴訟案
2021年12月,陽新縣法院向陽新縣檢察院移送《公函》,稱在審理陽新縣某融資擔保公司訴陽新縣某果蔬專業合作社等5家單位借款合同糾紛案中,可能存在虛假訴訟行為。
陽新縣檢察院調查核實后發現,該五家單位并非“過橋”資金實際使用者,涉案還款協議均為虛構。2022年1月,陽新縣檢察院向陽新縣法院制發檢察建議,建議依法駁回訴訟清求,陽新縣法院采納該建議。
2022年8月,陽新縣檢察院向縣財政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推動陽新縣財政局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過橋”資金、縣域經濟發展調度出借資金清查等專項行動,共清查資金3733.18萬元,及時收回資金1296.51萬元,并將不履行還款協議的12家企業起訴至法院,發現涉嫌詐騙線索1條,財政資金管理漏洞線索2條,已移送相關部門處理,著力推動財政資金監管社會治理成效。
案例12:付某等3人危險作業、非法經營案
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期間,付某等人未經許可,在大冶市多個鄉鎮非法安裝儲油罐,使用私自改裝的移動加油車提供加油服務,非法獲利20余萬元。2022年9月,大冶市檢察院以涉嫌危險作業罪、非法經營罪,對付某等3人批準逮捕。
以該案辦理為契機,大冶市檢察院向大冶市商務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和應急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按照職責分工對成品油流通領域進行監督管理。同時,依托偵查與監督協作配合辦公室及時跟進,經多部門聯合行動,先后沒收轉運非法儲存的汽油37.88噸,沒收非法移動加油設施40個,安全處置違法儲油罐6個,扣押非法運油車輛2臺。
經檢察機關監督,非法移動加油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多處重大安全隱患得以消除。
案例13:張某某民事監督申請重復信訪案
張某某因父親在醫治期間死亡,將醫療單位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后,張某某等人不服判決,經法院二審、再審駁回,檢察機關不支持監督申請后,仍持續向省委政法委等單位重復信訪。
2022年4月,湖北省檢察院將該案作為重點案件交黃石市檢察院辦理。黃石市檢察院迅速成立化解專班,在查明原審判決正確,檢察機關不支持監督申請并無不當的情況后,并未就案辦案,而是努力引導張某某理性看待醫院診療手段和司法機關處理意見。
2022年6月,黃石市檢察院多次走訪醫療單位,并邀請省醫療專家、聽證員舉行檢察聽證會。經專業說理和權威解答,信訪人心結終于徹底解開,雙方當事人當場達成和解并簽訂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