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是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浪街道馬路村二組原組長張玉全部退回挪用121名居民59.8萬元電改費的最后期限,截至當天中午12點,還有26.97萬元的費用未退。
當天下午1點,該區黨工委委員、紀檢監察工委書記王敏撥通了區黨工委委員、區公安分局局長李青的電話,商議121戶居民電改資金追回事宜。雙方約定,截止到20日晚12點,張玉如未按之前約定的將挪用電改資金全部退回,區紀檢監察機關將會同區公安分局對張玉采取強制措施。
經開區想方設法消除居民用電安全隱患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浪街道居民自建房較多,存在一表多戶供電的情況,居民私搭亂接的情況比較嚴重,特別是夏天用電高峰期,不僅會出現過載,頻頻跳閘停電,給生活造成不便,還容易燒表燒線,易發電力火災,給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
早在今年3月,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就與國網十堰供電公司積極接洽并達成轄區居民自建房轉供電改造合作協議,由國網十堰供電公司向上爭取資金3700萬元,新增83臺變壓器,并對入戶線路進行改造。變壓器及高壓部分供電設施改造費用由國網公司負責,低壓入戶部分改造資金需要村民自籌,經核算每戶自籌資金僅需2300元,經開區居民自建房轉供電改造通知一發出就得到廣大居民熱烈歡迎。
但是該區白浪街道馬路村二組陸續有6戶居民向白浪街道反映,2016年向時任二組組長張玉每戶交了5000元的轉供電改造費用,6年過去,電未改費用未退,希望街道出面將這5000元追回,交這次的電改費,剩余的退回居民手中。
被原任組長挪用6年電改資金
白浪街道接到居民關于馬路村二組收取居民電改費用問題反映后高度重視,白浪街道綜治辦于3月22日就馬路村二組收取電改費用事宜下達督辦,要求馬路村委會督促時任組長張玉將收取的電改費用退還給已交錢的居民,并進行核查。期間,街道與馬路村多次督促張玉退款,并要求張玉當面進行談話,其表示不在十堰市,無法見面。截止到2022年5月12日,張玉僅退還這6戶居民其中的1戶電改費5000元。
5月13日,白浪街道紀委、信訪辦在街辦四樓會議室對張玉進行約談,張玉承認,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每戶以5000元標準共收取80余戶居民費用,約40余萬元,收取的資金在自己賬戶內。白浪街道要求張玉將收取的費用立即退還,張玉表示近期將逐戶退還已收取的費用。白浪街道要求張玉向街道紀委提交費用收取明細,由街道紀委督促張玉退款。5月14日,張玉向街辦紀委提交收款照片,照片顯示張玉共收取二組居民66戶33萬元。
后經白浪街道、馬路村干部到二組現場詳細核查得知:位于白浪中路張家巷內的馬路村二組小區,因居民自建房的增多,外來流動人口的大量涌入,原有的變壓器及供電線路已經無法滿足日常用電需求,外來購房戶為解決用電需求,和自建房房主相互協商轉供臨時用電,致使發生多起因超負荷、電壓不穩造成的火災事故和安全隱患。二組居民強烈要求進行電改,享受正常居民電價。
2016年初,時任組長張玉通過個人關系,找到市供電公司,計劃對馬路村二組使用轉供電的居民進行電網改造,向時任馬路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告了二組要進行電改的情況,村上表示支持二組進行電網改造,但收取的費用一定要專款專用。
2016年,張玉安排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向馬路村二組居民收取電改費用。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張貼電改通知“有意向改平價電的用戶,到物業公司交錢進行電改,一戶5000元”。自2016年8月25日至2018年8月14日期間,物業公司共收取居民電改費用125戶,其中3戶按3000元/戶的標準收取、1戶按4000元標準收取。交費的125戶居民中已退款3戶共15000元,實際收款:603000元,所收款項以現金方式交給時任組長張玉。
因未電改的房屋大多屬于無手續建房,受全市“三違”政策影響,供電部門不受理無手續建房戶的電網改造申請,電網改造未能繼續實施,但是60余萬的電改費用一直放在時任組長張玉手里。在2021年底換屆選舉中,張玉雖然未能連任,但是電改費用還是一直放在他那里未退還給居民。
今年在白浪街道和馬路村督促下,張玉再次退款1戶5000元電改費,張玉手中仍有二組121戶居民共計59.8萬元電改資金。
5月28日,白浪街道2位主要領導一同約談了張玉,再次督促其迅速退款。張玉表示6月20日左右,一定將所收款項全額退還給居民,但是張玉再次“爽約”。
區紀檢監察機關聯合督辦追回電改資金
群眾利益無小事,十堰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高度重視馬路村二組電改費用退款一事。由于張玉收取資金數額較大,涉及居民人數較多,且遲遲不兌現退款承諾,該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夏樹應接到情況反映后馬上指令由區紀檢監察工委牽頭,會同白浪街道、公安分局組成聯合調查組迅速介入此案。夏樹應要求,區紀檢監察機關、區公安分局等單位要強化跟蹤督辦,明確辦理時限,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
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6月20日受理此案,6月21日依法傳喚了張玉,6月25日立案偵查。區紀檢監察工委會同區公安分局、白浪街道對張玉退電改費一事全程跟蹤督辦。
6月27日這一天,張玉分四筆分別向白浪街道專用賬戶里轉入4萬、10萬、5萬、8.83萬,共計退回27.83萬元電改資金,剛好是121戶居民(每戶2300元)參與這次全區轉供電改造的費用,這筆費用由白浪街道負責轉入到電改專用賬戶中,作為這121戶參與全區電改的費用。
6月28日,區紀檢監察工委書記王敏會同白浪街道、區公安分局有關領導來到馬路村二組物業公司會議室召開“追繳馬路村二組電改資金”為主題的群眾見面會,向大家通報轉供電改造退費進展情況。
“除了2300元參與這次全區的電改,那我剩下的2700元啥時退給我?”在見面會上,121戶居民相聚一起,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問起電改資金的事兒。
“請大家放心,要充分相信區黨工委一定會堅決保護大家的合法權益,我今天來參與見面會的目的就是給大家解決問題,前期我們已做了大量的工作把電改資金追回了一部分,剩余的部分我們將在一個月之內追回,追回的電改資金將一分不差地返還給大家。”該區紀檢監察工委書記王敏在群眾見面會上給大家吃了“定心丸”。
聽到這個消息后,大家無不拍手叫好。“6年了,今天終于等來了好消息。”得到滿意的解答后,二組村民王大姐情不自禁地鼓起了掌。
時任二組組長、當事人張玉也參加了這次群眾見面會,當時給他限定的是最遲在7月20日這天把剩余的31.97萬元退還到位。這是區聯合調查組給當事人約定的最后期限,也是區黨工委、管委會給2組121戶居民的莊嚴承諾。
區紀檢監察工委安排專人會同公安、街道緊盯退費進展情況,實時查看銀行轉賬記錄。7月20日上午11時28分,張玉向白浪街道專用賬戶退費5萬元,還有26.97萬元的資金未退,當天也就只剩下十幾個小時了。
當天下午1點,出現了本文開頭一幕,該區黨工委委員、紀檢監察工委書記王敏打電話與區黨工委委員、區公安分局局長李青溝通約定,如果截止20日晚上12點,張玉沒有全部退回挪用的電改資金,區紀檢監察機關將會同區公安分局對張玉采取強制措施。
區紀檢監察工委專人時刻盯著退費情況,當天下午3點5分,張玉向白浪街道專用賬戶退費17萬元,還有9.97萬元資金未退。
當天下午5點多,區紀檢監察工委安排專人會同區公安分局辦案人員將張玉傳喚到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面對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部門高壓態勢,當天晚上張玉呆在公安機關積極籌款,晚上8點多,張玉終于將剩下的9.97萬元的資金籌集到位。
退費、追責等后續工作穩步推進
7月21日,十堰經開區紀檢監察工委聯合白浪街道、公安分局再次在白浪街道馬路村二組會議室召開群眾見面會,會議向大家通報,經開區幾個部門通力協作,經過一個月的努力,馬路村二組原組長張玉非法挪用121戶村民繳納的59.8萬元電改資金,已于7月20日全部追繳到位,馬路村將把電改費用一一退還到前期繳費居民的賬戶里,預計本月底完成。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玉因涉嫌非法挪用資金罪,十堰經開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依法對其采取強制措施,下一步,將案件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湖北日報通訊員 董利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