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通訊員 劉斌 王鵬)7月25日,十堰市政府召開常務會專題學習中辦、國辦《關于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評價意見》)。
會議強調,建立健全科學、規范、合理的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將進一步推進領導干部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有助于十堰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區。一是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認識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大意義。全市各級領導干部要樹牢新發展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自覺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自覺接受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抓好自然資源資產保護。二要以更強的工作舉措落實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有關要求。堅持“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細化批后管理責任,加快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加大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力度,加強聯合執法,實行審批、建設、監管的閉環管理。三要以更實的工作方法推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組織開展。全市各地、各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評價意見》,對標對表抓好自然資源管理工作,分年度對全市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開展年度審計評價,對各縣市區分年度實施自然資源審計并開展評價,全面落實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四是要以更有效的方式用好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成果。相關部門把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