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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們是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程程和朱必渝,這是我們的執法證件(出示證件),請您查看。”這是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現場調查取證前先表明身份,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的一幕。
9月9日,我市出臺《咸寧市行政執法行為規范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旨在進一步規范執法部門現場執法行為,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指引》從現場執法儀容、行為和用語三個方面,對執法人員的儀表著裝、言語態度以及在行政檢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每一個具體執法過程中的用語進行了統一規范,將成為全市行政執法人員文明規范執法的必備指南。
《指引》的出臺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關于“著眼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著力實現行政執法水平普遍上升,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行為中都能看到風清氣正,從每一項執法決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要求,規范執法行為的重要舉措,也是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關于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安全感、獲得感,營造文明有序的社會環境和法治化營商環境號召的具體體現。
“行政執法是與各類市場主體和群眾聯系最緊密、最直接的一項公務行為,執法人員在執法中應當保持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規范、言語文明、精神振作、紀律嚴明,要讓廣大人民群眾從每一個執法行為中都能察見咸寧文明之光。”咸寧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胡江玲說道。
今年以來,咸寧市將抓執法規范納入為創建文明城市添彩,為優化營商環境聚力的“一把手工程”,予以強力推進。一是推動執法信息公開,方便群眾查閱和監督。二是開展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整治,堅決杜絕各種擾企執法。三是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倒逼執法規范。四是規范現場執法行為,彰顯文明執法形象。
今年上半年,我市就行政執法、司法滿意度征求120名“兩代表一委員”意見,滿意率達94.17%,較去年同期提升了9.77個百分點。
(通訊員 葛盈盈 王貞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