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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田城 通訊員李皓)記者23日從咸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了解到,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該局公布了免于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豁免清單(第一批),自此,包括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住宅小區利用公坪隙地建設公共停車位等建設項目,將不再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這是我市發布的首批豁免清單,包括建設工程、建(構)筑物、市政公用設施三大類22項具體項目。”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行政審批科工作人員介紹,這些項目大部分都和百姓生活密切相關。而以往,這些項目都需要經過審批之后才能實施,程序繁瑣,耗時耗力。
據了解,被列入豁免清單的建設項目,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續,滿足消防、安全等規范要求后,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免于或無需辦理建設工程和規劃許可證,根據相關主管部門要求即可進行建設。
以清單中列入的建設工程類的“我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為例,今后只需在滿足結構和消防安全的條件下,按照《咸寧市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方案(試行)》及有關規定,經本單元或者樓棟業主自行協商,即可免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據了解,隨著進一步深化改革,咸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繼續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發布豁免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