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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日報訊 記者周榮華報道:6月28日,市委辦、市政府辦下發通知,決定我市長江流域開展禁捕“百日攻堅戰”行動。時間為6月29日至10月10日,集中100天。
此次行動禁捕水域為:長江嘉魚至赤壁段,全長約128公里;赤壁市皤河,全長57.2公里;通山縣富水水庫,保護區面積3萬畝;西涼湖,面積12.78萬畝。
此次禁捕行動,以“禁”為重點,圍繞“船、捕、販、食、轉”五字訣,打好長江流域禁捕“百日攻堅戰”。
船:就是管住船舶。各地在冊漁船全部上岸,拆解到位。對“三無”船只等其他船舶嚴抓管理,任何情況下不得下水捕魚,探索利用監控、電子圍欄、船拍定位等技術手段加強監管,堅決不留空白和死角。
捕:就是嚴禁捕撈。堅決落實好“禁”的總要求,禁得住、禁得久、不反彈。各縣(市、區)公安和漁政部門要加大打擊力度,靈活運用好各種法律手段,嚴厲打擊任何非法捕撈行為,對非法捕撈行為從嚴從重處罰。
販:就是管住江魚、湖鮮交易。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摸排江魚、湖鮮地下交易場所,聯合公安、漁政等部門開展打擊行動,延長執法鏈條,不給販賣交易任何機會。
食:就是管住食用江魚、江鮮、湖鮮行為。對餐館酒店招牌上出現“江魚”“江鮮”“湖鮮”字樣的,一律強制清理。涉及加工經營的服務項目一律下架。市場監管部門開展“保護長江生態,不經營江魚、江鮮”的公開承諾和宣傳引導工作。
轉:就是做好漁民安置和轉產轉業。落實好禁捕漁民上岸后的生產生活保障、安置和產業發展、從業技能培訓、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等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地要壓實主體責任、細化工作清單、強化宣傳教育、強化監督問責、強化考核督辦,以嚴明的紀律將長江禁捕要求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形成長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