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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網訊 咸寧日報全媒體記者鎮強報道:23日起,全市藥品零售企業可正常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但須繼續做好購藥人員實名信息登記。
2月10日,全市藥品零售企業暫停銷售含有可待因、麻黃堿、對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右美沙芬、噴托維林、布洛芬等十種成分的退燒、止咳藥,并建立疫情防控期間零售藥店購買退燒、止咳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
為了方便市民購藥,支持藥品零售企業全面復工復市,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要求自3月23日起,藥品零售企業恢復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但是必須做好“退燒、止咳”類藥品銷售登記上報工作。
根據相關要求,市民在購買退燒止咳類藥品時,記得帶上能夠證明真實身份的證件,佩戴好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同時,配合藥店做好實名信息登記,如發現有發熱、咳嗽等癥狀患者應及時到附近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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