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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12 日,國網崇陽縣供電公司城關供電所員工蔡某不守禁令,不聽勸阻,強行沖卡,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當天,在位于天城鎮天城稅務分局辦公區旁一小巷卡點處,值守工作人員在對蔡某進行檢查時,發現他不符合通行要求并勸其返回。但蔡某拒不聽從工作人員的勸阻,依然我行我素,強行通過卡點。卡點值守工作人員迅速報警,天城派出所民警遂將蔡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通過民警的教育,蔡某才意識到自己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對拒不配合工作人員和強行沖卡的行為后悔不已。
目前,蔡某因拒不執行全縣疫情防控期間的禁令,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在全縣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作為公職人員的蔡某頂風而上,罔顧禁令,肆意闖卡,造成惡劣的影響。2 月 13 日,國網崇陽縣供電公司給予蔡某記大過處分,全公司通報批評,并扣發6 個月績效薪金約 1.5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