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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朱哲、通訊員鄭紅霞報道:2日,市紀委監委發出《關于嚴明“十個嚴禁”確保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的緊急通知》,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紀法監督保障。
“十個嚴禁”即,一是嚴禁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市工作要求敷衍塞責、陽奉陰違,不學習、不貫徹、不執行、不落實或貫徹落實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二是嚴禁詆毀歪曲黨中央決策部署、發表不當言論,嚴禁造謠傳謠、以訛傳訛,嚴禁擅自發布、泄露疫情防控信息;三是嚴禁不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嚴禁擅離職守、臨陣脫逃,嚴禁推諉扯皮、設置障礙,嚴禁消極應付、貽誤戰機,嚴禁突發事件、重大問題不第一時間報告,嚴禁其他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四是嚴禁瞞報、漏報、遲報、錯報、謊報疫情防控重要信息;五是嚴禁對各級督導檢査、監督檢査反饋問題整改不及時不徹底,甚至弄虛作假;六是嚴禁貪污侵占、截留挪用防控專項資金及防護物資,嚴禁在調配使用中虛報冒領、套取騙取、揮霍浪費、優親厚友;七是嚴禁脫離實際、脫離群眾,以簡單粗暴方式對待群眾需求和困難;八是嚴禁以任何借口不參與、不配合、不支持居住地的疫情防控工作;九是嚴禁組織和參加聚會、聚餐、工作以外的大型活動等;十是嚴禁借疫情防控之名行其他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群眾紀律和工作紀律等問題。
市紀委監委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職責定位,對“十個嚴禁”執行情況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市各級黨組織、黨員干部和從事公務的人員違反上述紀律要求的,一經發現迅速核査,依照黨紀國法及省紀委《關于堅決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紀律保障的通知》要求,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對各地各單位在疫情防控中嚴重失職失責、造成惡劣影響的典型問題,將點名道姓通報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