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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日報全媒體記者王恬、通訊員王程海、余若愚報道:14日,記者獲悉,市委組織部把2020年定為全市組織系統作風建設年,制定出臺《全市組織系統作風建設十項規定》,力促整個組織系統作風更實、效能更高、服務更優、狀態更好、形象更佳。
《規定》指出,要旗幟鮮明講政治,勇于自我革命,保持斗爭精神,堅決抵制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的言論。要唯實求真講忠誠,堅持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等。要服務中心顧大局,在大局中思考、在大局中定位、在大局中行動。要不折不扣抓落實,實行菜單式分解、契約化管理,審計式驗收、公開化獎懲的工作機制。要爭創一流勇擔當,樹立爭先、率先、領先和對標、追標、超標意識,自覺想為、敢為、善為。
《規定》要求,要公道正派樹導向,以發展論英雄,憑實績用干部,為干部創造公平公正公開的成長環境。要全心全意優服務,深化“五型”機關建設,執行“六零”標準,真情實意服務群眾、黨員、干部和人才。要持之以恒轉作風,堅決踐行“五到四從四多”工作法,自覺遵守新風新規。要從嚴從實守紀律,嚴守組織紀律。要廉潔奉公守規矩,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簡單做人,認真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