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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新聞網訊(香城都市報記者 葛利利 通訊員 張勤敏)因條件不達標,咸安區永安籍男子丁某沒有申請到廉租房,竟以此為由多次違法上訪,還對接訪工作人員開口要2000元上訪費用。3月3日,丁某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0日。
2018年,丁某以沒有分配廉租房為由多次上訪,咸安區政府與丁某多次進行溝通。在對其反應的問題調查處理期間,2月26日,丁某再次進京上訪。3月2日,永安辦事處駐京辦工作人員在北京找到丁某,丁某當即要求工作人員支付其2000元上訪費用,否則拒絕返咸。工作人員多次勸導無果后,按丁某要求支付其2000元,丁某隨即購買回咸寧的返程車票。
3月3日,丁某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到達咸安。然而,在車站迎接他的不是親人,而是永安派出所民警。
據悉,丁某為獲取個人利益,不斷提出無理要求,為達私人目的罔顧國家法律,采用過激行為纏訪、鬧訪,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