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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網訊(全媒體記者張文龍、通訊員袁燕)夫妻倆制售假農藥,導致嘉魚縣105戶菜農的1500余畝菜地受害。14日獲悉,嘉魚縣法院一審以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農藥罪,判處韓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2萬元;判處張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2萬元;兩人經營公司違法所得80萬元予以沒收。
2012年3月,河南人韓某在鄭州注冊成立公司,其妻張某為股東,代賣其他公司生產的農藥產品。2015年6月,韓某在公司無生產農藥資質的情況下,冒用天津市塘沽農藥廠的登記證號(該廠已于2006年停產農藥產品),生產15%精喹禾靈乳油并進行推廣銷售。
2015年10月,嘉魚縣新街鎮農藥經銷商肖某向該公司購買19件該產品,每件160包,分別銷售給新街鎮種植大白菜的105戶農戶。農戶使用后,菜地出現藥害。肖某隨即退貨5件并報警。經縣農業局抽樣取證,并送專業機構檢驗,該產品為不合格產品。經司法鑒定,農戶的經濟損失系該產品直接造成,藥害面積達1533.1畝,共計造成經濟損失85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韓某、張某生產不合格農藥,并冒充合格農藥予以銷售,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均構成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農藥罪。歸案后,韓某、張某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受損農戶的各項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可從輕或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