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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新聞網訊(香城都市報記者葛利利 通訊員戴娟 熊威)6日上午,咸安官埠橋鎮的孔某和朋友張某開車攜帶氣槍和彈弓去打鳥。不料,鳥未打著卻傷了人。慌忙中,孔某和張某棄車逃跑,最終被警方抓獲,被行政拘留。
6日上午11時,咸安公安分局官埠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其被氣槍打傷。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看到,受傷的張先生正守在一輛汽車旁邊。
當日上午,張先生正在附近做事,突然感覺頭部有點疼,用手一摸,發現頭部擦傷出血。張先生趕緊沿路邊尋找,發現兩名男子拿著氣槍和彈弓正在打鳥。張先生就受傷一事質問兩名男子,沒想到兩名男子竟棄車逃了。
民警根據現場留下的汽車,找到了逃走男子孔某和朋友張某,并將兩人帶回派出所進行詢問調查。
經查,孔某和張某心血來潮,在網上購買了氣槍零部件、彈弓和鋼珠等物。拿回家后,兩人組裝了氣槍,后兩人帶上氣槍、彈弓和鋼珠來到官埠橋鎮某村灣的一處小樹林里,兩人一人拿氣槍,一人拿彈弓對著樹林中的小鳥進行射擊。兩人打了幾槍后,張先生捂著頭從附近趕來質問他們。兩人沒想到傷了人,慌得連車都沒要,趕緊逃跑。
案件查清后,官埠派出所依法作出處理:孔某和張某因涉嫌非法攜帶槍支被依法行政拘留,同時還需支付張先生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