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秦璇
近日出臺《省政府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實施意見》,將著重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等問題。
三大險種為農民工“保駕”
工傷保險。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發生工傷,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支付費用。不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不得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不得參加建設項目投標,
醫療保障。將農民工隨所在單位職工一起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并按規定參加大額醫療費用保險。生產經營困難且農民工較集中的用人單位,可按“低費率、保當期、保大病、個人不繳費”的原則,建立住院醫療保險。靈活就業的農民工,按當地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加醫療保險。
參保農民工患病期間自愿回原籍治療的,可采取費用包干的方式解決醫療費用;也可鼓勵其在當地定點的基層醫療機構就近就醫。返回原籍時,可根據其本人意愿將個人賬戶資金或大病統籌個人繳納部分剩余資金一次性發給個人,也可轉作其參加當地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
養老保險。凡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應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靈活就業的農民工,可按當地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參保。
鼓勵設立欠薪應急準備金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欠薪應急準備金,及時有效地處理因欠薪引發的突發性事件。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其資質,直至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并對有關人員予以制裁。
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訂立并履行勞動合同,不得濫用試用期。
進城落戶者,一視同仁
湖北省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按照基本準入條件,為長期在城市就業和居住的農民工辦理城鎮落戶手續。對進入城鎮落戶的農民,在就業、住房、子女入學、參軍、社會保障等方面應與城鎮居民一視同仁。對獲得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和高級技工、技師以及其他有突出貢獻者,應優先準予落戶。
農民工子女免費接種疫苗
要把與農民工同住適齡兒童納入當地一類疫苗免疫規劃,實行免費接種。鼓勵醫療機構自愿對農民工醫療費用實行減免。
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人員,應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患有職業病或受職業病危害的農民工應予以及時救治。
為農民工建宿舍
農民工集中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可建設統一管理、供企業租用的農民工宿舍。鼓勵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保障農民工居住場所、食堂符合基本的衛生和安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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