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花園馬女士致電本報問:想借錢周轉一段時間,不知銀行有沒有合適的貸款種類,用哪種方式借錢更劃算?記者就此請教了銀行人員,回答是:辦理存單質需要到銀行簽署多個協議,其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存單到期日,其借款期限不足6個月的按六個月貸款利率計息(現在的半年期貸款利率是5.22%)。如提前還貸按原定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算,貸款起點為1000元,最高不得超過存單面額的90%。
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可在ATM機上或銀行柜臺取現。發卡銀行將從持卡人取現當日起,按取現金額計收利息,一般是日息萬分之五,并會收取1%-3%的取現手續費(費用比例視發卡銀行具體規定不等)。
持卡人應在約定還款日期按全額或發卡行規定的最低還款額歸還,否則會被視為逾期而加罰違約金。信用卡取現一般每日累計不得超過2000元,四日累計不得超過5000元。
以2000元錢預借十天計算,存單質須付利息2.9元,信用卡取現金付出費用約30元。
銀行理財人員建議,當所需現金不多、時間緊迫時,用信用卡取現較方便,只是費用較高;如市民是需要現金購物,最好用信用卡刷卡消費,這樣不僅沒有手續費,還可享受最長56天的免息期;相反,如市民借款金額較大、一時又難以還錢的,采用存單質是不錯的選擇。
荊楚網(楚天都市報)見習記者蔡琳璐通訊員袁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