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間影響我國期刊業的十件大事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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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3 09:48:31)
| ●1995年-2005年影響刊業的十件大事
1.“三刊工程”
新聞出版署自1996年提出組織實施“三刊工程”百刊工程、社刊工程、署刊工程以來帶動和推進了我國期刊管理水平和整體質量的提高。
2.中國期刊訪問團訪臺
1998年6月邢賁思率中國大陸期刊訪問團訪問中國臺灣,以后開始了大陸與臺灣的廣泛的期刊合作。此舉對推動大陸大眾期刊的市場化進程有積極影響。
3.“國家期刊獎”
1999年,國家新聞出版署根據期刊的發行量、辦刊水平和影響力等因素,組織了建國50周年首屆“國家期刊獎”評比活動,在獲得“百種重點社科期刊獎”和“優秀科技期刊獎”的獲獎期刊中評選出了“國家期刊獎”的獲獎期刊。第一屆國家期刊獎評選材料中,要求對100萬以上發行量的期刊進行公證和審計!冻霭娼洕饭剂松陥髷蹬c審計數有較大出入的刊社名單。此舉重在呼喚期刊作為公眾媒體的社會誠信。“國家期刊獎”的評比在期刊界形成了努力提高辦刊質量,爭創優秀期刊的氛圍,通過表彰先進,為全國期刊樹立了榜樣,也調動了優秀期刊辦刊的積極性,有力地促進了我國期刊事業的繁榮和發展。
4.中國期刊協會加入國際期刊聯盟
2000年10月19日國際期刊聯盟理事會上正式通過中國期刊協會為FIPP會員。此舉使中國的期刊業更積極地融入期刊出版全球化的潮流。
5.“中國期刊方陣”組建
2001年11月1日~4日,中國首屆期刊展在北京國際展覽中心隆重舉行。這次展覽是當時我國也是世界最大規模的期刊展覽,集中了我國各中央部委主辦的和全國各地的主要刊物,首次推出的“中國期刊方陣”為展覽重點。會上,新聞出版總署署長石宗源透露,我國將建設“中國期刊方陣”,創出10至20個有世界影響的名牌期刊!爸袊诳疥嚒睒酥局覈诳俜皆u價體系的肇始。
6.家庭期刊集團成立
2002年1月25日,經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中國首家、也是目前惟一的一家期刊集團——由《家庭》雜志組建的家庭期刊集團正式在廣州掛牌成立。它標志著繼報業步入集團化發展之后,我國期刊業也走向規模競爭。
7.文德廣運發行集團掛牌
2003年9月19日,文德廣運發行集團在北京宣布組建成立,這是自當年9月1日《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正式實施以后第一家掛牌的擁有報刊總發行權的民營企業。該公司的成立,標志著民營資本終于名正言順地進入了報刊批發領域,并將在我國出版物分諧〉慕徊嬌藕褪諧』腦旖討蟹⒒硬豢扇〈淖饔謾?p>
8.“SARS”
2003年“SARS”使許多刊物合刊、休刊,但也有一些應變能力強的刊社把“非典時期”當成了一個舞臺,借機把對手拋開更遠。福兮,禍兮?真是有人歡喜有人愁。
9.《瑞麗》巨刊獲2003年世界吉尼斯之最
為慶八周年,《瑞麗》于2003年9月制作出高990毫米、寬688毫米,尺寸是普通雜志的11.77倍的巨刊。內容文字與當期發行的瑞麗雜志完全一樣;巨刊的制作及印刷較普通雜志沒有絲毫偏差,內容文字更加清晰,圖片效果也更加完美。經認證,《瑞麗》巨刊榮獲2003年世界吉尼斯之最,是世界上最大的刊物。如此別出心裁的造勢,令其它刊社嘆為觀止。
10.BPA正式落地中國
2003年11月7日,國際著名的媒體發行認證公司——Business of Performing Audit(簡稱BPA),在北京正式與泛華東方傳媒顧問有限公司簽約,授權其代理國內發行認證業務,這標志著BPA發行認證正式落地中國。發行認證制度一直是國內很多公司和機構包括行業主管部門要在期刊領域力推的一項措施,欲徹底從根本上解決刊社和媒介代理公司虛報發行量的問題,由于種種原因一直推進緩慢。但隨著BPA和ABC等國外老牌發行認證機構進駐中國,此事將會有本質性的飛躍。而且市場也趨于成熟,廣告主要求刊社出具發行量證明的呼聲也越來越高。隨著實行認證的期刊越來越多,市場的要求越來越規范,靠虛報過日子終究抵擋不住認證制度前進的車輪。
●1995年-2005年影響刊業的十大法規
1.1997年3月10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布《關于期刊業治理工作的通知》。據此通知,總署就轉化內部期刊,壓縮行業、社團組織期刊,控制期刊總量,優化期刊結構,重新劃分期刊發行管理類別等重點對刊業進行治理。期刊治散治濫工作以此為標志正式展開。到年底,全國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完成或基本完成治理任務,壓縮期刊413種,占期刊總數的5%。在壓縮的413種期刊里,有社科期刊238種,占社科類期刊總數的6.2%。同時,全國有6165種內部期刊停辦或轉化內部資料,占全部內部期刊總數的60.1%。
2.1997年12月30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出臺《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內容、印制、發行、廣告等要求,將其和市場化報刊嚴格區分。
3. 1999年8月2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調整中央國家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報刊結構的通知》。該通知顯示了政府決意壓縮行業報刊、取消省市行業報刊,徹底解決公款訂報刊和行政攤派等問題的態度。
4. 1999年9月8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布《關于嚴格期刊刊號管理問題的通知》。該通知主要針對少數期刊違反出版管理規定,以一個刊號出版兩種或兩種以上期刊的情況;還有的期刊以不同版別或者增刊的方式,變相進行“一號多刊”的出版等嚴重違規現象。該通知使一批“一號多刊”的刊社受到處罰,進一步規范了期刊刊號的管理,維護了正常的出版秩序。
5. 1999年10月12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期刊刊期變更審批管理的通知》。該通知明確針對當時有少數期刊出版單位違反管理規定,通過增加刊期的方式出版多種期刊版本,實際上是以一個刊號變相出版另外的期刊,“亂增刊期,一號多刊”的情況。根據通知,總署對“一號多刊”的違規出版問題進一步加強了管理。
6.1999年11月11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布《關于落實中央“兩辦”30號文件調整報刊結構的意見》。根據該意見,總署決定對全國報刊結構進行必要的調整,調整的核心是“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使行政行為與出版行為分離,解決公款訂報刊和行政攤派等問題,減輕群眾負擔,提高報刊質量。
7.2001年12月25日,國務院頒布《出版管理條例》,1997年1月2日國務院發布的《出版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如今期刊管理的主要準則即是援引該條例。
8.2003年3月17日,新聞出版總署、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發布《外商投資報紙、期刊、圖書分銷企業管理辦法》。根據該辦法,書報刊零售、批發領域分別自2003年5月1日和2003年12月1日向外資開放,中國期刊發行業的競爭將更市場化、國際化。
9.2003年7月30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出臺《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實施細則》。其中規定,報刊治理的主要范圍是:各級黨的機關和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等主管主辦的報刊,省級和省級以下行業組織主管主辦的報刊,以及利用職權攤派發行報刊的各種行為。經過努力,治理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攤派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基本實現了“停辦一批、劃轉一批、管理分離一批”的目標,有效遏止了攤派發行現象,減輕了基層和農民負擔。到2004年1月,677種報刊停辦,325種從黨政部門劃轉到報業或出版集團,310種實行了管辦分離,94種公報政報改為免費贈閱,停辦的報紙減少發行約12億份,停辦的報刊加上實行免費贈閱的公報政報,減少發行3.4億份,直接減少全國基層和農民年報刊征訂費用18億元。
10.2003年9月1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出臺《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相比4年前頒布的《出版物市場管理暫行規定》,新規定最大的突破在于對出版物發行單位市場準入的放開。該規定的出臺表明,十六大精神已經貫徹落實到出版領域;在打破行業壟斷,推動行業發展上邁出了可喜的一步;也為創建良好的出版物發行市場競爭環境、發展中國發行產業提供了政策保障。業界普遍認為,這是20年來發行領域市場法規最重要的突破,將給出版發行業帶來轉折性的變化,可謂是中國發行業改革的里程碑。 (圖書資訊網-中國圖書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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