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楚天金報)通訊員梁曉亮、楊屹東 記者艾紅霞報道:凡被強制戒毒、后因同一行為被勞教者,其強制戒毒期一律折抵勞教期———武漢市公安局、檢察院、司法局近日聯合出臺了這一規定,至昨日,共有155名勞教學員的強制戒毒期被折抵了勞教期。
武漢市公、檢、司三機關于14日專門召開聯席會議后明確:參照公安部(2002)21號文《關于辦理勞動教養案件的規定》相關內容,對于武漢市2004年7月1日之前審批勞教的所有涉毒勞教學員,其強制戒毒期一律計入勞教期,(2004年7月1日以后被勞教的戒毒人員,其強制戒毒期限均已按有關規定計入勞教期)。
至昨日,共155名戒毒勞教學員3天至177天不等的強制戒毒期,被計入了勞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