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保險公司騙國家證監委 “騙子老總”終審獲刑13年
先聯合他人隱瞞債務事實,與大冶有色金屬公司、中國證監委商談轉讓某公司股權事宜,并通過一系列作假行為,從中騙得轉讓費170萬余元;后伙同妻子與保險公司職員內外勾結騙保18萬元。記者昨悉,原武漢市洪山區物資總公司副總經理楊明華,被省高院終審以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6萬元。
據悉,其妻李麗琴因保險詐騙罪被同時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犯有保險詐騙罪的保險公司員工萬向榮因犯罪情節輕微被免于刑事處罰。(艾紅霞曉亮)